没有资质开美容科合同终止状告医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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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2:16 新闻晚报 | |||||||||
□记者李胜南 晚报讯 某民营医院门诊外包医疗美容科,承包人明明没有行医资质,却给人做美容手术。后来,合作半途终止,承包人告到法院,要求医院门诊赔偿其经济损失28万元。医院门诊则反诉承包人,要其支付拖欠了5个月的管理费12万元。近日,此案在浦东新区法院开庭审理。 该民营医院门诊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一家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民营医
原告童某表示,双方开始合作之后,自己交给医院7万元,作为押金和管理费。在经营医疗美容科期间,总共支出57万余元,现要求对方承担一半。医院门诊却辩称,童某发布违规广告,没有执业医生,原告自己没有整形外科执业资格,却给病人做手术,所以要求其整改。后来原告始终达不到要求,医院便于2005年9月解除合同,可童某还占用场地,持续经营到同年12月份才离开。 该案将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