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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厕所内惊现男婴 未婚妈妈庭上忏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2:52 新华网

  刚刚度过了18岁生日,少女李琳(化名)就在昌平路某网吧产下了一个男婴,处于对未婚生子的手足无措,她遗弃了自己的孩子,最终婴儿死亡。昨天(16日),李琳在静安法院受审,她在庭上极度忏悔自己的行为。

  “孩子,妈妈错了,妈妈错了,我当时应该回来把你带走。”自孩子被遗弃后至今,李琳一直坐立不安,但为时已晚。就是4个多前这个错误的决定,让她永远失去了她的第一
个孩子。

  “李琳是一个被告,但同时也是一个受害者、一个少女受害者。”主审法官孙玮的这句话始

  终贯穿着案件的审理过程中。确实,马尾辫、娃娃脸、娇小的身材,不管从哪方面看,李琳都还只是个孩子,不是母亲。

  网吧厕所发现死婴

  2006年7月16日上午11点,昌平路399号的“瑞得在线”网吧内和平时一样,上网的顾客走来走去。突然从厕所传出的叫声打破了这份宁静。“吓死人了!”网吧的清洁工高喊,大家赶去女厕所一看,墙壁上有不少血迹,一个婴儿在马桶里半浮半沉,场面煞是血腥。网吧的工作人员马上报警,警方和救护人员赶来后,发现婴儿已经死亡,随即将卫生间封锁。

  尽管网吧内一直有人上网,但是似乎没有人知道事情发生时的情形。下午12时45分,警察与网吧的老板找到了相应的监控录像。画面上一名女子早上8点28分走进厕所,9点56分出来后匆匆结账离开,面色苍白,行色冲冲。于是警方顺藤摸瓜,4天后,终于在另一家网吧内找到了正在睡觉的李琳。

  意外怀孕束手无策

  李琳说,孩子的父亲是她在贵州的同学。去年10月,李琳意外发现自己有了孩子,但因为此时已与男友分手了,所以她没把怀孕的事情告诉对方。李琳也想把孩子打掉,但从网上了解人流费用要花数千元时,她便打算听之任之,听天由命。

  今年4月,怀孕的李玲从贵州来到上海。因为在老家未婚先孕是很丢人的事情,再加上与父亲、后母关系不好,就想离家越远越好。到了上海后,没有正当职业的李玲,没有固定住所,平时上午在外面转转,下午去网吧,夜里也就一直在网吧里过夜。

  7月15日晚,李琳在网吧上,一个通宵过去了,她忽然肚子疼痛难忍,于是来到厕所。可出乎她意料的是,在厕所蹲下以后,下身开始大量出血,全身乏力。孩子就在这慌乱和无知中出生了。

  男友分手,未婚生子,前途未卜。李琳慌忙离开了网吧的女厕所。“离开时,我隐约听到他的哭声,腿似乎也动了动。”

  遗弃孩子隔天后悔

  离开网吧后,意识开始恢复,李琳忽然意识到那是自己的孩子。但是一想到今后的生活以及身上仅有的400元,她还是选择了离开。“网吧出入的人多,我想很快有人发现孩子并抱走的,我根本没办法养他。”

  第二天,李琳便赶往火车站。“我买了离开上海的火车票,但是没几分钟我又退了。”李琳在庭上说,“我想看看孩子情况怎么样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李琳回到了事发的网吧,但因害怕不敢进去。“我到附近的网吧打听情况。”但不久,公安人员就找到了她。“他们告诉我孩子死了,我觉得对不起他,我以为他会被人抱走,我从没想过孩子会死!”

  弃子行为涉嫌“遗弃罪”

  检察机关认为,李琳将男婴抛弃于网吧厕所,而且弃婴地点的积水不足以导致婴儿窒息死亡,因此作为一个没有医学、妇产常识的人,无法预见到男婴窒息死亡的结果。据此,检察机关认为,男婴的死亡对于李琳来讲是一个意外事件,这排除了李琳构成故意杀人罪的可能。但是,有抚养的义务而弃之不管并造成严重后果,这完全符合遗弃罪的条件,因此,检察院以涉嫌“遗弃罪”对李琳提起公诉。对此,李琳及其代理律师表示认可。经过几小时的审理,法院宣布休庭择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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