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兴华痛恨妻子 称身心健康没考虑精神鉴定(图)(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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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3:34 国际在线 | |||||||||
三点理由妻子“证明”邱有精神病 何冉凤说,从案发前邱兴华生活中的种种迹象看,她怀疑邱精神不正常,有可能患有精神病。据何冉凤介绍,去年下半年以来,邱兴华和以前比,就像变了个人。 首先,他经常做些莫名其妙的事,他让儿女用手掐他的头皮,甚至用钉子扎胸口、
何冉凤说邱兴华的母亲和外祖母都患有精神病(癫痫症状),并最终病死,因而邱母亲家里可能有病史。 “精神病”鉴定邱妻背后有人策划 看守所所长陈涛表示,邱兴华在看守所一切正常,没发现有病或者发病的情形。代理律师张桦认为,他一审时旁听审案过程,目前也查阅了此案所有案卷,并没发现邱兴华患有“精神病”的嫌疑。 那为何在二审前突然提出“司法精神病”鉴定,邱妻何冉凤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对此,一审法院办案人员说,何冉凤是一个村妇,近乎文盲,她不可能想到要申请“司法精神病”鉴定。但目前她之所以这么做,可能是有人在后面策划。律师张桦证实,近几天他连续接到好几个电话,有北京的,有福建的,他们声称是精神病方面的专家,并称受邱兴华妻女委托,可以协助做“司法精神病”鉴定。张桦对此没有理会。何冉凤表示:“我就是想弄明白,他(邱兴华)究竟为啥莫名其妙地打我、骂我,说两个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并无端侮辱我。”张桦说,邱上诉的理由是因一审未认定他的作案动机是“妻子不忠”。 昨日下午,律师张桦与何冉凤见了面,但双方就“司法精神病”鉴定一事没达成一致意见。张桦说,从目前情况看,他认为邱兴华精神正常,作为代理律师他不会提出鉴定要求。但如果当事人或者家属申请,他会尊重,并依法如实向法院转达。 对鉴定一事,张桦表示17日会见邱兴华后,他才能明确。 代理律师:“自首”情节仍是辩护重点 昨日,省高院为“杀人恶魔”邱兴华指定的代理律师张桦表示,二审为邱兴华辩护的重点,仍是他对潜逃湖北期间的犯罪事实认罪较好,有“自首、坦白”情节。 张桦说,近日收到省高院的指定辩护函后,他及时与省高院和省检察院取得联系。省高院非常支持律师依法、公正地为当事人辩护。 张桦说,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他在二审中的辩护将侧重四个方面:一是从邱兴华杀人案二审到死刑复核,省高院予以高度重视,依法充分维护了被告当事人的人权和辩护权;二是此案的犯罪起因和动机,仍会是二审辩护的重点之一;第三,邱兴华在湖北实施抢劫犯罪,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自首、坦白有关案情,有自首情节;此外,邱兴华犯罪尽管出于其个人和家庭的原因,但也有些社会因素。客观地分析社会因素对此案的影响,并提出辩护意见,有利于预防此类案件的发生。 邱兴华在一审中对犯罪原因和动机的陈述,张桦认为较为客观可信。他表示,自己虽然是法院为被告当事人指定的律师,但绝不做样子,将从法律角度依法为当事人辩护。 ( 华商报 记者陈春平王培民文/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