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白下区将拆慰安所旧址 市规划局欲告上法庭(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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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3:40 国际在线 | |||||||||
南京市规划局两次发函表示暂缓拆除 据了解,早在8月底,南京市规划局已经向白下区建设局发了函,通知福安里1-7号房屋要暂缓拆迁。“福安里1-7号周围的常府街与长白街交叉口西南角区域,是白下区政府老城改造项目,要建成绿地,5月份市规划局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时,发现福安里17号并未列入受规划保护的名目之中,就将其圈在了规划拆迁范围内。但是核发不久,住户
“我们不仅8月份给相关单位发函要求暂缓拆迁,10月27日,我们又特地发函给相关专家,表示坚决要求福安里慰安所旧址拆迁工程暂缓进行……”昨日南京市规划局的一位同志特地拿出一份规划局出台的相关函件,全文如下: 关于某某同志反映问题回复意见的函,宁规访复字 2006 26号,你反映关于白下区细柳巷福安里1 7号住宅的有关问题悉,现将有关涉及规划的情况函复如下:白下区细柳巷福安里1 7号住宅位于白下区常府街与长白街交叉口西南地块内,该地块规划为城市绿地,我局于2006年5月核发该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接到市文化局“关于福安里1 7号住宅保护问题的意见”后,我局已于2006年8月29日函告白下区建设局:在相关部门及专家对福安里1 7号住宅的历史价值进一步论证前,建议暂缓拆除该地块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两幢相关住宅。特此函告 南京市规划局 白下区建设局表示想探究主管部门的声音 一个要强制拆迁,一个要暂缓拆迁。昨日记者走访了白下区建设局的主要领导。该局张局长称,他们启动强制拆迁程序,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张称,福安里绿地工程是市政府2006年城建重点工程,年底前必须建好交付使用。2006年即将过去,作为主要承建单位的白下区建设局可谓迫在眉睫。启动相关程序,就是探究相关主管部门究竟是怎样的声音。“南京市文化局一份意见让市规划局建议暂缓拆迁,最终市规划局又将意见转到区建设局,要求暂缓拆迁,可3个月过去了,他们依然没有论证结果,无奈我们只好启动仲裁程序……”张称。 据张局长介绍,他希望通过此次仲裁,得出慰安所究竟怎样处置。如果不拆,他希望南京市规划局重新给出规划红线,即将慰安所画出红线外,隔开处理;如果此次仲裁没有其他声音,他们将很快拆除这两座慰安所旧址。对此,昨日记者再次走访了南京市规划局,该局的一位负责同志非常明确地称,在相关部门尚没有对慰安所旧址进行论证之前,白下区建设局无论如何不应该拆除旧址,从他们启动的仲裁程序来看,这回是真的要动手拆了,如果是这样的话,应该受到谴责。 南京市规划局称如强拆将打官司 “《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保护条例》不久前已经在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上通过,将成为重要的地方法规保护近现代建筑,该条律第十二条、十三条规定:反映南京地域建筑特点、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特点的,应该列入重要建筑保护名录。以前这部地方法规的名称叫‘优秀近现代建筑’,就是考虑慰安所以及其他代表性民国建筑的保护,才改成‘重要近现代建筑’,福安里慰安所与利济巷慰安所都在该条律名录下,如果白下区建设局拆除福安里慰安所旧址,我们肯定要和他们打官司的,其他相关部门或者民间机构也会这样做的……”南京市规划局一位官员称。(南京晨报 潘瑞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