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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默许首例个人集资建房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4:50 新民晚报

  广州日报一块土地的成功出让,似乎又要让温州在个人集资建房项目上“吃到第一只蟹”。日前,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取得实质性突破,发起人赵智强透露,他们已经通过当地一家房产公司拍得一块政府出让的30亩土地。获得土地,被个人集资建房者认为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发起人和开发商都表示,此举不为盈利。

  在温州举行的“第二届全国个人合作建房研究会”上,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牵
头人、温州市市场营销协会秘书长赵智强宣布:温州的“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已经通过瑞安市正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获得了一块30亩的政府挂牌出让的土地。个人集资建房项目获得政府出让的土地使用权,这在全国还是首例。

  个人集资建房是否被当地房屋土地管理部门认同?温州市国土资源局的法规监察陈矫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从行政许可来看,我国《土地管理法》并没有对主体进行限制,也没有禁止自然人通过市场手段获得土地并用于自住房屋的建设。但自住房以外的房地产开发,就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房地产开发资质。而且集资只要有合法的金融机构来管理,都是合法的。

  据估算,温州首例个人集资建房项目建成后的房屋成本价约为5300元/平方米,仅为目前周边楼盘价格的一半左右。如此低的价格,留给房产开放公司的利润空间还有多大?温州瑞安市正元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国华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承担这个项目是没有利润的,全部的收入都来自2%的代理开发费。他认为这是一个公益性质的项目,利润是次要的。吴国华的“非利润论”得到了温州市场营销协会副秘书长赵亮的部分证实。

  据悉,这批个人集资建设的房屋将在5个月后开建,并在两年内交房。房型分为60、90、120平方米三种。赵亮还告诉记者,如果这个项目取得成功,今后还将启动第2个项目。(新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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