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清退挂读生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5:1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未经本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申报学籍 本报讯记者王倩报道:记者昨天从广州市教育局获悉,该局已下发文件,进一步加强对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强调没有经本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能申报学籍。越秀区教育局更要求没有正式录取手续的挂读生必须清退。
该文件规定,只有经普通高中学校正式录取、并经招生部门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才能建立学籍,学生到录取学校注册后由录取学校确认学籍。没有到录取学校注册的学生不再建立学籍。 因病或特殊原因,经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获录取学校批准的学生可保留一年入学资格,入学后再建立(申报)学籍。因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要提供学生本人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并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 如学校收取没有办理任何手续的挂读生,今后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将由接收挂读生的学校承担责任。 (夏天/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