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禁行为由“当场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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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5:55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深圳南山警方破获一起冒充警察查车的敲诈勒索案 本报深圳讯记者前天从深圳公安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月12日凌晨,深圳公安局南山分局破获一起冒充警察查车敲诈勒索案。 据了解,今年9月下旬以来,深圳南山警方不断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冒充交通警察
南山刑警大队办案民警根据该团伙作案时间、地点及其作案手法逐步摸索出案犯的作案规律,在案件高发地段进行不间断的昼夜巡逻伏击。 11月12日凌晨1点多,当民警巡逻至北环大道南头检查站附近时,发现了多名受害事主反映的作案车辆,一辆号牌为粤BY7××的黑色捷达小轿车。办案民警随即尾随跟踪此车。当捷达车行驶到宝安区新城某汽车修理厂附近时,车上两名男子觉察情况不妙,欲弃车逃跑。此时办案民警迅速出动,前后包抄,一举将两名犯罪嫌疑人当场抓获,并当场缴获作案工具。警方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使用的警服,军官证,印有广东省公安厅、东莞、深圳字样的交通处罚单据均是伪造的。(李薇宋毅傅学军)
犯罪嫌疑人用来实施敲诈勒索的工具和实施“处罚”的票据 (倩茹/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