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杭大运河220吨浓硫酸泄漏肇事船主被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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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7日16:12 新华网 | |||||||||
新华网杭州11月17日电 (记者朱立毅) 因在京杭大运河上泄漏220吨浓硫酸,造成运河严重污染的运输船船主许昌军17日被逮捕,事故原因也随调查深入而查明。 现年41岁的许昌军于去年9月购买了一艘二手船从事运输业务。今年7月27日,这艘船在京杭大运河无锡段发生搁浅事故。船舶受损,便在当地一家修理厂进行了修理,但许昌军没有按规定通过船检部门的临时检验,便直接投入运输使用。
7月30日上午,这艘船在苏州装运220吨浓硫酸,准备前往杭州卸货。在8月2日凌晨、2日傍晚和3日凌晨,驾驶这艘船的船长先后发现船舱进水、硫酸泄漏和船体倾斜等情况,许昌军在多次接到船长的报告之后,仍要求采用临时措施后继续行驶。 8月3日凌晨,船舶在行至京杭大运河杭州武林头老运河大桥以南1500米处时,船体严重倾斜,船长被迫采用抢滩方式向右岸靠,许昌军这时才向110和海事部门报警。此时,船舶大量进水基本沉没,220吨浓硫酸陆续外泄,硫酸污染团随水流向下游河段运动。 事故发生后,浙江省、杭州市和余杭区的各级各部门立即采取措施,疏散周边群众,通知自备水企业停止向运河采水,关闭运河主干流通往支流的闸门,并向肇事船内直接注入液碱中和。同时,有关部门还于4日引入钱塘江水,以改善运河的水质。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许昌军明知装运硫酸的船舶有船舱进水、硫酸泄漏、船体倾斜等情况,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目的及过于自信,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指使船长先后数次冒险行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最终导致船体沉没,造成运河严重污染,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涉嫌危险物品肇事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