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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明年实施政府绿色采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0:50 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据新华社电 记者17日从财政部证实,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日前已联合印发了《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实施意见还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共涉及轻型汽车等十四大类近千种产品。

  根据实施意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未按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据悉,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今后将适时对“绿色清单”进行调整,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具体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以及中国绿色采购网查询。

  目前,政府绿色采购已成国际趋势,许多国家已将该项政策作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美国、丹麦、加拿大等国都制定相关法律,要求优先采购经过环境认证的产品,日本政府甚至实行了强制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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