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77次接受贿赂 六安原副市长王伟受贿案庭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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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1:0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8年时间收受30个单位和个人77次的贿赂,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522500元,美金11500元,购物卡59000元。六安市原副市长王伟受贿一案昨日在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上午8时35分,一辆警车在法庭左侧停下,在两名武警的看守下,身穿灰白色休闲上衣、黑色裤子的王伟被带下警车。这时,在附近守候的两名女子赶紧上前,王伟一下车握住
王伟案此次在池州公开审理,他的家人来了不少,在见到王伟以后,情绪比较激动,对新闻媒体的拍照也纷纷加以干涉。 “起诉书上错了一个字” 今年50岁的王伟,短发,被逮捕以后,前额的头发花白了不少,但是在法庭之上看起来还是比较精神,偶尔还露出笑容。 在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后,王伟不时拿起起诉书认真地浏览,对于公诉人的指证,他提出“起诉书上错了一个字”,原来一个向他送礼的人当时的职位是副主任,而不是主任。 “我帮人没有一个违反程序” 王伟的77次受贿事实绝大部分都发生在其担任县委书记时。在法庭之上,王伟坚称自己帮助别人并没有违反程序,别人的职务调动、人事变动以及一些规划项目的调整都是在县里六大班子集体讨论后决定的,他只是做最后的拍板。 王伟的辩护律师也指出起诉书中所列举的一些人送礼,只是别人事后感激,是人情往来,够不上权钱交易。 对于这一点,公诉人反驳道: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就构成了犯罪要件。王伟身居要职,如果他当时不是县委书记,别人也不会给他送钱的。另外有些人将一个月的工资和奖金都送给王伟,难道这还叫人情往来?! 受贿方式五花八门 王伟在舒城担任县委书记以及到六安任副市长期间,舒城正值旧城改造、万佛湖开发等,王伟都从中得到好处。 2002年初到2003年5月,万佛湖度假村经理韦某为了扩大度假村规模先后三次送给王伟人民币3000元、10000元、3000元。万佛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董某也先后给王两次送钱,一次3000元,一次2000元购物卡。 在其交代的受贿事实中,8年30个单位和个人77次的贿赂方式和时机也是五花八门。有利用特快专递邮寄购物卡的,有直接送购物卡的,也有直接送现金的;送礼的时机大多数是在春节和国庆期间。王伟的儿子上大学,也有不少人送礼。 面对不断而来的贿赂,王伟也先后多次向希望工程捐款和向纪检部门上交,也曾退还部分,但那些始终是九牛一毛,最多的还是他自己收下了。 最后陈述愧对党和国家 在法庭之上,王伟称公诉机关所列举的事例都是自己主动交代的,希望法庭在定罪量刑时能考虑从宽处理。在最后的陈述时,王伟低下了头,“我愧对党和国家的培养,愧对含辛茹苦的父母,愧对我的妻儿”,甚至道出了,“滚滚长江之水,也不及我的悔恨之情”。但是从法庭出来以后,王伟立即手捧茶杯,叼起了香烟。 法庭审理中午12点结束,没有当庭宣判。在最后快上警车时,其妻子给王伟口中塞了一根香蕉,看着手上的手铐,王伟这才潸然泪下。 ·本报记者 何保丰·(晨报池州专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