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长竟组织卖淫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1:2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只有初中文化的曹东晖,从一名诈骗犯变成仓库工人,又离奇地升迁为掌握一方税收大权的地税局局长、市人大代表。他自己大肆贪污受贿,却又严惩违纪下属;一边组织妇女卖淫敛财,一边又援助失学儿童、孤寡老人。
2006年11月,吉林省某监狱,身穿“黄马甲”的曹东晖,用一双布满血丝的眼望着高墙外开阔的天空……这名多次被评为职业道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长春市“双拥工作先进个人”的中年男子,就是风光无限的长春市南关区原地税局局长。2006年7月28日,他因贪污、受贿、偷税、组织妇女卖淫、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举报信揪出 “五毒”局长 2005年4月,一封匿名揭发长春市南关区地税局局长曹东晖“罪行”的举报信,放在了吉林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的案头:“他表面上一身清廉,私下却大肆收受贿赂、贪污,还开办涉黄宾馆……”有关领导人召开紧急会议,协商处理这一“突发”事件。 不久,省公安厅组织民警对长春市天河洗浴宾馆进行突击检查,并当场抓获数名卖淫嫖娼人员,而该宾馆后台老板与南关区地税局局长曹东晖有着千丝万缕的“牵扯”。随即,执法人员对嫌疑人曹东晖等进行侦查。在警方实施的强大心理攻势面前,曹东晖终于交代了自己从一名农家子弟,变成一个贪污、受贿、偷税、组织妇女卖淫的“五毒”局长的罪恶经历。 从诈骗犯 到地税局长 曹东晖,吉林省榆树市人,祖辈世代务农,初中毕业不久,他便进入榆树市城发公社财政所,主管收粮工作。 “他的胆子很大,什么都敢干。”当地一位老人回忆说。该老人所指的“胆子大”,是指曹在工作期间,私吞了单位的粮款。1982年,曹东晖曾因犯诈骗罪,被榆树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被判刑后,曹东晖却被“意外地”调到榆树市财政局仓库当工人。判了刑却仍能谋得好差事,这在当时引起了不小的争议。“是有背景的亲戚在帮他,不然不会有这样的好运气。”对于曹的“好运气”,一名知情人士是这样解释的。知情人士透露,曹借助其亲戚的势力,篡改了档案记载,极尽弄虚作假、阿谀奉承之能事,博得了各级领导的信任,从此官运亨通,升任榆树市地税局局长;2000年3月,曹东晖调任长春市南关区地税局局长。 曾是一名 清廉“好官” 上任之初,为了迅速掌握组织收入的第一手情况,曹东晖白天组织全局工作,下班后深入到个体门市、店铺中调研;即使患病他也顾不上休息,一边打着吊瓶,一边听取科室负责人的工作汇报。2000年,南关地税局组织收入创了历史新高,一举扭转了南关地税局组织收入的被动局面。 因其政绩突出,曹东晖成为长春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还多次被评为职业道德标兵、优秀共产党员、长春市“双拥工作先进个人”,立三等功。 一边受贿 一边反腐 “当曹东晖大权在握的时候,他就开始变质了。”一名知情人士回忆,当时一些人为了逃避“税务检查”向曹“进贡”,起初曹“推托”,但后来也就“笑纳”了。 干部提职、工作调动、企业的“税务检查”,为“问题”企业或个人摆平难题,都成了曹东晖发财捞钱的大好机会。 从2002年至2005年2月,曹东晖在提职、调整干部时,收受南关区地税局中层各科长、所长贿赂12.9万元。在南关区地税局,几乎所有的中层干部都在提职、工作调动时向曹东晖有所“表示”。 令办案人员感到可笑的是,曹在大肆收受贿赂和贪污的同时,却“严格”要求班子成员和下属,先后处理了该局20多名违法违纪干部。 一边组织卖淫 一边献爱心 长春市天河洗浴宾馆是曹东晖以其岳母孙亚茹名义投资经营的民营企业,2004年7月开业。 2005年2月,曹东晖聘任沈振杰、李春静(二人均已判刑)分别担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曹东晖指使二人在该宾馆组织妇女卖淫,并为卖淫嫖娼活动提供包房和场地。曹东晖还亲自参与挑选卖淫女,制定卖淫嫖娼“工作流程”和制度。从此,曹成了名副其实的“涉黄”局长。 在疯狂组织妇女卖淫获取暴利的时候,曹东晖却向单位职工发出了“献爱心”倡议。南关区地税局从2000年5月开始,连续开展捐资助教活动。几年来,他们向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南关区红星小学、幸福乡小学等的26名家庭贫困学生捐款10万余元。 该局还连年向幸福乡敬老院和益民福利院的孤寡老人捐款、捐物。在事发前,因长期提倡善举,曹东晖一直被受助百姓称为活菩萨。 据《法制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