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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前两间房回迁时“丢”间房三代人21年讨回双居室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1:49 沈阳网-沈阳晚报

  动迁前是两间房,回迁时竟变成一间房。经过长达21年的讨要,在法院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周家终于结束“憋屈”的生活,有了“亮堂堂”的住房。

  1980年,老周一家与母亲共4口人,住在和平大街三段一里36号公房,共有正房二间,使用面积26.2平方米,居住面积13.1平方米。1981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在和平大街三段一里新建办公、宿舍楼,并由和平区房产局负责动迁安置。在动迁时,周家
实际居住人口只有周某的母亲郑某一人。1985年回迁后,原本的房是正房二间,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辽宁省分公司与区房地产局只分配给周某单室户一套,居住面积17.59平方米。全家以动迁单位所分给的新房的居住面积不够原居住面积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1990年1月,市中院判决上述单位为郑某在原动迁地附近安置一处双居室楼房,居住面积不小于21平方米。终审判决下来后,老周一家便开始漫长的等待,这一等就是16年。今年9月,老周再次找到沈阳中院执行局和平分局,,10月30日,老周终于拿到了该分给自己的两间房子。本报记者王立军实习生裴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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