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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聘用 超额要减员不得突击聘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2:02 新京报

  岗位设置分三类28级,行政级别对应管理岗位级别,正部级对应一级岗位

  

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聘用超额要减员不得突击聘人

                一个萝卜一个坑,多的要拔了

漫画/叶绿

  本报讯(记者 马力)涉及近3000万人切身利益的事业单位改革正在逐步深化,事业单位将完全实施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原有的行政级别也将对应到管理岗位级别中。

  昨日,人事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人事部称,这有利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据悉,昨日公布的办法适用于为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该办法。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也将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根据该办法,事业单位的岗位被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其中,管理岗位分为了10个等级,即一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被依次分别对应为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

  此外,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关注1

  岗位比例若超额要减员、解聘

  《试行办法》表示,由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并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对于不同事业单位的岗位比例,人事部昨天也发布了具体的标准。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而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

  对于岗位比例的控制,人事部规定,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调出或解聘,逐步达到规定比例。

  关注2

  单位不得突击聘用人员、职务

  对于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试行办法》规定,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要严格按照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的要求聘用人员。对确有真才实学,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对于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以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而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应抓紧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人事部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和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

  关注3

  岗位设置违规将不予兑现工资

  工资制度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部分,《试行办法》规定,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根据所聘岗位确定其岗位工资待遇。而事业单位自身,应当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

  人事部还做出强硬规定,对于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情节严重的,将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关注4

  四级以上应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试行办法》规定了管理岗位的基本条件: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现行的副处级别)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现行副厅)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级(现行正厅)、五级(现行正处)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四级(现行副厅)、六级(现行副处)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现行副厅)、六级(现行副处)职员岗位,须分别在五级(现行正处)、七级(现行正科)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现行正科)、八级(现行副科)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现行副科)、九级(现行科员)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一级(现行正部)、二级(现行副部)职员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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