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校遇事故 最高赔3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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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2:30 海峡都市报 | |||||||||
N北京晨报 本报讯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16日表示,所有的中小学校都必须购买校方责任险。如果学生在学校遇到事故,最多可获赔30万元,而这笔索赔不由学校而由保险公司支付。 记者从保险公司了解到,校方责任险由学校投入,学生不用支付任何费用。学生在
目前,包括北京、上海、重庆等很多省市的学校已经率先上了校方责任险,有一些省市校方责任险的保费直接由政府买单,不同省市的赔付金额并不相同。教育部要求,所有公办的幼儿园、中小学都应该购买此项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