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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务车确定九大环保品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2:42 重庆晚报

  明年起实施政府绿色采购,首份“绿色清单”涉十四类近千种产品

  据新华社电从明年起,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在用财政资金实施政府采购时须优先选择“绿色产品”。不按规定采购的单位,财政部门有可能拒付采购资金。财政部和环保总局17日联合发文,公布了我国第一份政府采购“绿色清单”,其中,政府用车只能选择九大被环保认证的品牌,曾经是政府用车主力车型的“桑塔纳”没有入选。

  据悉,我国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将从明年1月1日起率先在中央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预算单位实行,2008年1月1日起推广至全国。

  据介绍,政府“绿色采购”的概念早在几年前就已提出,但一直没有出台具体实施措施。这份“绿色清单”列明了环境标志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范围,共涉及轻型汽车、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及多功能一体机、水性涂料、人造木质板材、木地板、家具、彩色电视机、轻质墙体板材、塑料门窗、白乳胶、建筑用塑料管材、建筑陶瓷、卫生陶瓷十四大类近千种产品。

  在清单里的“轻型汽车”类共列有东风标致、东风雪铁龙、东风日产、思威、奥迪A6和奥迪A4、宝来、捷达、开迪(Caddy)、北京现代等五家汽车企业的九大汽车品牌;复印机类只列明东芝和理光两大品牌的多款型号;而在彩电类,则有四川长虹和青岛海信两家中国本土企业入列。

  根据实施意见,采购人采购的产品属于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对未按要求采购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财政部门视情况可以拒付采购资金。

  据悉,财政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今后将适时对“绿色清单”进行调整,并以文件形式公布。具体清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以及中国绿色采购网查询。

  网络编辑:孔祥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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