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沪实行外来工居住证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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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2:53 京华时报 | |||||||||
据新华社电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透露,深圳市今年底将对全市外来人口实行“居住证”制度,以进一步增加外来人口的城市归属感。 据统计,到去年底,深圳市有常住人口827万,其中户籍人口只有181万多人,人口结构严重倒挂。为了提高对外来人口的服务水平,深圳市将对在本地置业、创业、务工的外来人员实行统一的规范化户籍管理,凡在深圳有房产、有正当职业或有其他合法居住资格者
深圳市公安局正在积极推动出租屋管理立法工作,建立出租屋“准入”和“重罚”制度,为实现居住证和出租屋综合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另外,上海市政府新闻办11月16日发布信息,在上海市符合“稳定就业、稳定住所”条件的农民工,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农民工,可以享有社会保险、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相关待遇。根据2005年底上海1%人口抽样调查,外来就业人数已达400万,其中农民工约占85%。 记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