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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录音证明交警清白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2:54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郭晓明)的哥黄某受处罚后状告东城交通支队东四队,指责交警不满自己申辩故意找茬报复。昨天,东城法院判决维持交通队的处罚决定,其关键证据就是交通队的执法现场录音。

  6月18日,黄某在东城区五四大街由西向东行驶,进入大街首个右转弯车道导向箭头处时,见有乘客挥手打车,便停车载客。东四交通队值勤交警张某随后将车拦下,并告诉黄
某,他在禁停车处停车拉客,处以100元罚款,扣2分。

  黄某不服处罚,称交警捏造违法事实,是凭个人好恶随意处罚。他说,当时交警让他停车后告知其轧白线行驶,黄某觉得是按线行驶。黄某说:“交警对我的申辩非常恼怒。在交警发现我的记分将达12分后说,我这次死定了,可以定我别的违章行为。”

  东四交通队向法庭提交了当时的执法现场录音资料。法官当庭播放了这份全长49分钟的录音。录音中显示,黄某辩解,“我没有轧线。”但交警指出黄某在禁止停车处停车,“你在这停车我就要纠正您。”过了一会儿,交警继续说,“你看你离路口多近?还挡着车道呢。”黄某要求交警照顾,但交警说,“我没法照顾,你照顾别人了吗?”

  法院认为,交通队出具的各种证据能够认定黄某有违法行为,维持对黄某的处罚决定。

记者:郭晓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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