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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突出贡献的社科工作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3:44 深圳商报

  深圳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开始申报

  表彰突出贡献的社科工作者

  【本报讯】为表彰“十五”期间我市有突出贡献的社会科学工作者,奖励优秀社科成果,市委宣传部和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深圳市第四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奖活动。即日起至11月30日受理申报材料。

  根据活动方案,凡属我市个人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包括学术专著、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学术译著、工具书、科普著作、志书、教科书、古籍整理、资料汇编等均可参加评奖。参评对象必须是在2001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间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科成果;虽未公开发表、但确有较高社会价值、被局以上决策机构和有关部门采用的调查报告和对策研究成果,经采用单位出具可靠证明后,可列入评奖范围。

  凡获得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图书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教育部优秀社科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蒋一苇企业改革与发展学术基金奖、全国青年优秀社科成果奖、国家教委优秀教材奖、全国报纸理论宣传优秀文章奖、全国党校系统优秀社科成果奖的成果可直接申报“深圳市宣传文化精品奖”,故不作为本次等级奖的评奖范围。

  本次奖项分为五大类:(1)学术著作;(2)学术论文;(3)研究报告;(4)科普著作;(5)工具书、资料汇编、志书、教科书、译著、古籍整理。其中前三类设优秀成果一、二、三等奖;后两类只设优秀成果奖;设立特别荣誉奖与荣誉奖,表彰本市获省级以上特别奖励的优秀成果;另设优秀成果新人奖以奖励新秀。市委宣传部将向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证书副本由获奖者所在单位存档,作为晋级、任用的重要参考。

  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11月30日截止。可以采取作者自荐、单位推荐或专家举荐等三种方式申报,但一位作者(包括同一课题组)只能申报一项优秀科研成果的评奖。

  欲知本次评奖活动详情者,请登录www.szass.com查询。联系电话:83671066,83699755,21339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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