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酿”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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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3:58 深圳商报 | |||||||||||
“诸葛酿”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四川江口醇“独占花魁”
【本报讯】历时三年之久、备受业内外人士关注的“诸葛酿”商标之争终于尘埃落定。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明确:“江口醇公司的诸葛酿酒为知名商品,诸葛酿名称为其特有。”这一判决意味着,江口醇诸葛酿与泸州千年酒业之间历时数年的法律纠纷画上了句号,江口醇知名商品的特有名称受到保护。 四川江口醇集团董事长张超先就此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终审判决意味着江口醇“诸葛酿”的知名商品使用权明确地受到法律保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