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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对待药物不良反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5:10 华商网-华商报

  俗话说,是药三分毒。若要求药物完全没有毒副作用,是不实际的。那么到底药物的不良反应是什么?又如何看待不良反应的出现呢?记者为此采访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杨志信。

  杨志信说,有的人一看到药物说明中的不良反应,就如临大敌,拒绝服用。到底说明书中的不良反应是什么概念呢?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中界定的药品
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或以外的有害反应。应该说,药品问世,需要经过动物实验,经过一期、二期、三期的临床实验及长期的毒性实验等一系列测试后,方才进入流通领域,所以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都是安全的,出现不良反应症状的人属于极少数。有数据显示,在药物上市大量使用后,即使是每10000份剂量甚至每50000份剂量中出现1次不良反应也是很大的数字。而且研究表明,不良反应发生的因素是很复杂的,尤其是严重的不良反应一般都与用药人的特异体质有关。

  本着防止严重不良反应事件的重复发生及保障人们用药安全的宗旨,国家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通过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药品生产企业等各个渠道的不良反应报告,最大范围内收集、审核和评价这些信息,对药物做进一步的评价,如果发现问题,会采取修改说明书、限制使用范围,甚至取消药号等措施。

  另外,非常重要的一点是,患者用药前应充分重视药品说明书,严格遵守医嘱。一旦有不良反应出现在自己身上,除了报告之外,今后用药一定还要特别注意。本报记者霍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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