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庭审理:兼职受伤是否属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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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5: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陈志勇原本是成都某酒店的工作人员,今年3月,陈志勇在妻子所工作的一家珠宝公司找了一份做电工的兼职。2006年6月27日晚上,陈志勇在珠宝公司修电灯的时候,因为伸缩人字梯单边滑落,从4米高空坠落下,腰椎体爆裂骨折,造成了8级伤残。事后,陈志勇找到公司索赔,但协商未果。陈志勇将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索赔14万元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昨日上午9时,成都市锦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双方就兼职是否属工伤展开了激烈辩论。法院将择日宣判。
锦法宣 本报记者 李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