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十等 不按规定设置将不予确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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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6:55 东方今报 | |||||||||
北京消息 人事部17日公布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该办法适用于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办法规定,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此外,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
以上三类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事业单位现行的部级正职、部级副职、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一到十级职员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分为高、中、初级的13个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 人事部表示,不按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将不予确认岗位等级、不予兑现工资、不予核拨经费。Z 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