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叫停燃气初装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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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7:58 潇湘晨报 | |||||||||
今年初,广东省肇庆市嘉湖新都市小区的几名业主将肇庆市物价局告上法庭,认为物价局批准该小区向业主每户收取3000元燃气初装费不合法。今年5月初,肇庆市物价局下发通知,令房地产开发商停止收取燃气初装费,并认定地产开发商收取燃气初装费属“价外价”收费,“构成价格违法”。这是广东省物价部门首次以文件形式叫停燃气初装费,在全国也是开先河之举。
有关燃气初装费的争论在广东由来已久。早在1999年,广东省物价局就制定了《广东省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其中规定“(包括管道燃气预埋)在内的所有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设费用应全部在房价中补偿,不得在价外另行收费”。但不少开发商仍在房价之外向业主收取高昂的燃气初装费。 另据了解,北京管道燃气铺设费已打入商品房房价中,市民无需支付开通费;从今年8月28日起,延吉市新建房屋管道燃气初装费(每户3150元)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由开发商向燃气公司缴纳,不得单独向购房户收取。 本版撰文本报记者 张敏李志宏谢功梅龙源袁名清郑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