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零售点须缴安全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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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7:59 长江商报 | |||||||||
汉阳区出台经营点布点规划 本报讯(记者张付荣)烟花爆竹零售点需要向安监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近日记者从汉阳区政府获悉,为迎接市区烟花爆竹禁改限,汉阳区已制定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布点规划及工作方案。
每个社区最多设两个零售点 据汉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透露,原则上,该区每个社区、行政村设置一个烟花爆竹零售点。据了解,目前汉阳共有107个社区、26个行政村,“人口较大的社区最多设两个零售点”。 根据要求,在文物保护单位、交通枢纽、铁路沿线、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院、学校、敬老院等地区不允许设置烟花爆竹零售点。同时,每两个烟花爆竹零售点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600米。 经营时间:除夕至正月十五 汉阳区安监局局长范俊华介绍,对于烟花爆竹零售点,将由安监部门发放许可证,并且要在经营场所同时悬挂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同时,根据规定,这些特许零售点的经营时间只能在除夕到正月十五,所有的烟花爆竹由武汉市供销社统一配送,正月十五后,所有没有卖完的烟花爆竹将被回收。 不出事故将退还保证金 “同时,对零售点实行保证金制度。”范俊华介绍,零售点需要向安监部门缴纳一定数量的保证金,“这笔钱用来处理零售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突发情况,比如爆炸等”。范俊华介绍,如果零售点在经营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则在武汉市供销系统将剩余的烟花爆竹收回后,“保证金将退给经营者”。 据介绍,每个经营者的保证金将专款专用,经营者所缴纳的保证金只对自己的零售点的安全事故负责。 汉阳区烟花爆竹零售点申请步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