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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女妈妈被判2年半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8:22 新闻晨报
□通讯员 李鸿光 记者 葛志浩

  晨报讯 今年7月发生在本市某网吧内的弃婴案昨天上午在静安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云(化名)因犯遗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

  今年7月16日上午9点左右,已怀身孕许久的王云在网吧的厕所内产下一男婴。手脚忙乱中,王云自己扯断了脐带,佯装无事地走出厕所,结账离去。在她离开后,网吧的保洁工发现了婴儿,但待120急救车赶到时婴儿已没了呼吸。

  法院审理认为,考虑到王云生产时刚满18周岁,又系头胎生育,缺乏有关新生婴儿的常识,故决定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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