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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类企业将禁购陈化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8:2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讯

  昨晚,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粮食局共同发布陈化粮监管紧急通知,对陈化粮的购买资格、用途等10个环节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原来可购买陈化粮的粮食加工企业和酒类生产企业将被取消购买资格,违者将没收非法倒卖的粮食,并处以罚款。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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