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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迷信手段聚众扰乱社会秩序5人一审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8:52 海峡都市报

  N林小明

  本报讯 昨日,晋江法院对一起陈埭镇洋埭村部分村民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案件进行宣判,涉案5名罪犯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4年。

  据法院介绍,今年5月10日晚8时左右,林大租、林辉明、林维谋、林金星等人,以
处理村财、土地为由,召集林清江等近百名陈埭镇洋埭村村民,在洋埭村祠堂开会,煽动村民次日上午到陈泉公路洋埭村路段阻挠市政工程污水工程压力管网的施工。

  次日上午,晋江市市政园林局组织工程队到该路段复工时,受煽动的村民阻挠施工。当日下午2时左右,林清江与其他村民从“境主宫”抬出“境主公”佛轿,强行冲击晋江市公安局设置的执勤警戒线,共造成36名执勤人员被当场砸伤、打伤,其中有27人被打成轻微伤。

  此次事件中受损车辆及被盗、抢的物品经晋江市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总价值共计人民币296515元。

  经审理,晋江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大租、林辉明、林维谋、林金星和林清江聚众扰乱社会秩序,阻碍、破坏市政工程建设,严重破坏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和交通秩序,并造成了严重损失,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依法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4年、3年6个月、3年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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