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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标排污 自己掏钱买“额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09:37 新文化报

  本报讯(记者 米川) 原本一生产就冒黑烟的电厂难道停产了?这是长春某电厂负责环保的董工程师最近被问得最多的一句话,“为了领排污许可证,我们厂引进了新的除尘设备,现在企业生产冒的是白色的热气。”董工笑着说。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我省首次将对58家电厂核发排污许可证,要求企业按证定量排放。

  省环保局污控处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排污企业包括现役火电厂、热电厂、垃圾发
电厂、生物(秸秆等)电厂、有自备电站的企业,其中长春市区7家。在发放许可证前环保部门对各企业污染物按标准做了核定,领到许可证后,该58家企业需按照排污许可证上的标准进行污染物排放,超过了允许排放额度的企业,必须通过市场购买排放额度,否则就是违规。违规排污企业将被增收排污费并进行相关处罚。

  董工说,为了领取我省首次对58家电厂发放的排污许可证,电厂买了一系列的环保控污设备,烟气在线监测仪、除尘器,目前电厂的除尘率能达到98%。现在二氧化硫污染物的排放量至少能比以前减少20%。

  省环保局污控处相关负责人还表示,以后我省将对所有行业实行排污许可证管理。

  据悉,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如果第二年企业生产规模、工艺发生变化,排污证的有效期及标准将进行随时调整。明年我省还将对电力企业进行网络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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