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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市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可享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0:19 河北日报

  本报讯(记者荣肖磊)从明年1月1日起,石家庄市区关闭破产等企业退休人员也可享受到医疗保障,他们的医疗保险费将有专门的来源。

  据悉,石家庄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以来,全市参保职工已达100.19万人,覆盖率为87%。但仍有部分困难企业职工尚未参保,特别是关闭破产企业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障问题十分突出。

  为此,石家庄市将分两类解决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问题。2000年7月1日前市区关闭破产且未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按市区上年度退休人员人均医疗费用开支额和实际人数核定,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后,其费用按企业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筹集资金解决,每半年向医保经办机构核拨一次。退休人员从参保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2000年7月1日后市区关闭破产且未参保的国有、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以当年退休人员年龄按现行缴费标准一次性为退休人员缴足(计算至70周岁)医疗保险费。其费用由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国有资产变现、土地出让所得优先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用,不足部分按隶属关系报请同级政府财政局、国资委、中小企业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对单位资产、退休人员审核后,从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中补足。无资金来源的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经审核后由同级财政负责解决。退休人员从参保下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此外,石家庄市还把用人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比例由7.5%调整为8%(按5%缴费的调整为5.5%),用人单位退休人数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超过20%的不再缴纳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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