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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的哥明年每月缴个税75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2:37 新闻晚报
□李兰

  晚报讯 据竞报报道昨天,北京市地税局下发《关于调整出租汽车驾驶员取得所得项目的通知》。从明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机动出租车驾驶员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规定,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出租汽车公司对符合该规定的出租车驾驶员,在代扣代缴其客运收入个人所得税时,所得项目由“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项目调整为“工资、薪金所得”,核定个人所得税
税额75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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