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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推进劳动合同制 三年实现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劳动合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5:00 黑龙江日报

  记者 王玮

  本报17日讯记者17日从省政府召开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劳动合同管理,从源头上规范劳动关系,我省制定了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制度实施3年行动计划。该计划从2006年至2008年,用3年时间实现各类企业与劳动者普遍签订劳动合同。通过3年行动,基本实现劳动合同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

  随着所有制形式和用工方式的多样化,部分用人单位特别是一些非国有用人单位不签订、不履行劳动合同的问题比较严重,侵害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制度3年计划将使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据了解,劳动合同计划的实施范围是我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等招用非财政开资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计划实施期间,要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对劳动合同签订、履行等情况实施监控。按照国家要求,在全省建立劳动用工登记制度,将用人单位基本情况、劳动者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签订及解除(终止)等情况作为劳动用工登记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或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等阶段,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不依法履行劳动用工登记义务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结合实施劳动用工登记制度,我省将研究开发劳动用工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建立相关的数据库,实现省、市、县、用人单位四级联网,对劳动用工情况实行监管和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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