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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张假收条让广西陆川一已故法官蒙受6年冤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8日18:48 国际在线

  新华网南宁11月18日电(记者 张爱林、赵叶苹):广西陆川县人民法官罗仕淇因一张1.5万元的假收条而蒙受六载冤屈。最近,这一案件才被陆川县法院重新审理完结,为已故的法官洗去了多年不白之冤。

  1996年,玉林市人钟达伟挂靠玉林市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与另一合伙人黎福新,承建玉林市纸箱厂、大修厂和百货公司宿舍楼。同年,他俩向建筑材料供应商郑世强购买了
25565元的木门窗叶等建筑材料,全部安装完毕后,只付8000元货款,欠款一直拖欠不还,郑世强无奈之下向陆川县法院起诉,1999年9月陆川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2000年3月27日,陆川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钟达伟、黎福新支付欠款17565元及违约金等给郑世强。

  判决生效后钟达伟不履行,案件转入执行程序,由执行法官罗仕淇负责。2000年9月3日,钟达伟向法院交欠款2500元,因当时未带正式发票,罗仕淇给钟达伟打了一张收条,2000年底这一案件还未执行完毕时,罗仕淇因病去世。执行法官去世,钟达伟产生了赖账的想法。他通过不正手段窃得法院空白笔录纸一张,带上罗仕淇为其打的2500元收条,找人进行压字临摹,把“贰仟伍佰”改成“壹萬伍仟”。

  罗仕淇去世后,这一案件转由另一法官执行,鉴于钟达伟有15000元的收条,执行法官认为这一笔款是罗仕淇领下而未转入法院。被执行人钟达伟则拿着这张“收条”向法院抗辩,且到处宣传法院“执政不为民”,许多人更是认为罗仕淇贪了这笔款。

  今年8月,陆川县人民法院新任院长詹一林在调阅这一案卷时发现,罗仕淇为钟达伟打的两张收条字体、签名一模一样,但15000元的收条字体较粗,有造假嫌疑。为此,法院再次传唤钟达伟,开始钟达伟始终坚持这张15000元“收条”是罗仕淇亲自书写的,钱已交清。但面对字体稍粗的疑点,钟达伟无法解释,经过两个多小时的问话,钟达伟承认15000元的收条是伪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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