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工如厕被打是“习惯性歧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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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0:30 东南快报 | |||||||||
建什么样的厕所,上什么样的厕所,不存在功利之争,更不会是制度性规定,唯一的解释就是“习惯性歧视”民工。城市为何对民工产生“习惯性歧视”?很大程度上源于“功利性歧视”、“制度性歧视”下养成的“习惯”。很多对民工的歧视起源于相关制度、规定,而这些歧视性制度规定又是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同时,还出现政府部门带头歧视民工的现象,在“上行下效”的通用法规下,普通的市民也会“领悟”出制度规定的“真谛”,久而久之,有些市民的生活及行为习惯中就种下歧视民工的“种子”。
由此可见,对民工“习惯性歧视”乃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解铃还须系铃人”,破此“坚冰”,唯有“阳春三月”的民工政策。关键在于政府的率先垂范,废除所有的歧视性制度规定,出台有利于民工工作与生活及尊重民工权益与人格的政策规定,市民同样“上行下效”,慢慢就会养成“尊重民工”的习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