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因饭馆停电与老板动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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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1:39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傅沙沙)在饭馆就餐时突遇包间停电,庞先生在与饭馆老板马某理论时大打出手,受伤的他随后将对方告上法院。近日,怀柔法院认定双方均有错,判决马某赔偿庞先生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22元。 今年7月的一个晚上,庞先生邀请几个亲朋到家附近一饭馆二层包间聚餐。当晚9点多,他们所在的包间突然停电,心情不爽的庞先生当即找到饭馆老板马某理论,双方在交涉
法院认为,马某作为餐厅老板,应当提供舒适的就餐环境,庞先生因停电问题与店方理论本无不妥。过程中双方都不够冷静,以致发生口角并相互动手。故法院做出上述判决,支持了庞先生部分索赔要求。 记者:傅沙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