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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秀水放任售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1:39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孙思娅)朝阳工商分局曾以商户出售仿冒香奈儿商品为由对秀水市场处以10万元罚款,秀水市场不服将朝阳工商分局告上法庭。近日,朝阳法院认定秀水市场“故意不管”商户的售假行为,因而判决维持了工商部门的处罚决定。

  今年3月初,香奈儿公司向朝阳工商分局递交举报信,要求工商部门对秀水市场存在的公开售假行为进行查处。香奈儿公司还先后向朝阳工商分局递交了两份公证书,公证书显
示,秀水市场内有商贩公然出售假冒的香奈儿箱包。

  处理此事过程中,朝阳工商分局曾两次对秀水市场总经理进行询问,第一次被市场方拒绝。第二次,秀水市场总经理承认市场上最近确有售假行为。朝阳工商分局因此于4月2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秀水市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罚款10万元。

  秀水市场不服朝阳工商分局的处罚,起诉到法院要求撤消。为了证明自己已经积极管理了售假商户,秀水市场还出示了一份民事判决书,证明市场为制止售假,曾与不法商户发生过民事诉讼,以说明市场已经进行了积极的管理,但管理权力和方式有限。

  法院认为,工商分局提交的证据已证实,秀水市场内存在公开销售假名牌的现象,而秀水市场采取消极放任的态度,未及时上报工商部门,亦未及时制止。秀水市场的这种消极放任态度,说明其对售假实际是“故意不管”。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判决后,秀水市场提出上诉。

记者:孙思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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