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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裸照相威胁强迫"女友"卖淫谢某被判有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1: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谢某以谈“对象”为名将女孩花莉莉(化名)带至旅社包房租住,并将其送至一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花莉莉提出离开洗浴中心时,谢某以手中掌握花莉莉的裸照相威胁,强迫其继续从事卖淫活动。日前,谢某被凤阳县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5年10月18日,谢某将和自己相处一段时间的花莉莉带至县城一家旅社住下,三天后,因用光了身上的钱,便劝说由花莉莉“坐台”维持生活。随后谢某将花莉莉推荐到一
家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当晚,该洗浴中心即给花莉莉安排了工号。在其后的近三个月时间里,花莉莉即在洗浴中心“上班”,晚上回谢某给其开的旅社房间住宿。其间的一个晚上,花莉莉对前来过夜的谢某表示不想再继续干这个行当。谢某当即表示反对,并威胁说手中有很多花莉莉的裸照,如果花莉莉离开洗浴中心,就把裸照散发出去,花莉莉慑于名声的压力,继续在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2005年12月,花莉莉发现自己怀孕了,遂要求谢某带自己到医院做流产手术,谢某以孩子不是自己的为由予以拒绝。今年1月10日,花莉莉到县城一家医院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后,觉得受到谢某欺骗和玩弄,遂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法庭在审理中查明,花莉莉在洗浴中心“坐台”期间,共得嫖资1万余元,谢某从中拿去近4000元挥霍。

  法院以犯强迫卖淫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高建业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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