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裸照相威胁强迫"女友"卖淫谢某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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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1:42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谢某以谈“对象”为名将女孩花莉莉(化名)带至旅社包房租住,并将其送至一洗浴中心从事卖淫活动。花莉莉提出离开洗浴中心时,谢某以手中掌握花莉莉的裸照相威胁,强迫其继续从事卖淫活动。日前,谢某被凤阳县法院以强迫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05年10月18日,谢某将和自己相处一段时间的花莉莉带至县城一家旅社住下,三天后,因用光了身上的钱,便劝说由花莉莉“坐台”维持生活。随后谢某将花莉莉推荐到一
法院以犯强迫卖淫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万元。 (高建业石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