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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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2:35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滨州11月18日讯日前,滨州市环保部门出台意见,决定对全市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 根据意见要求,全市污染物排放总量在2005年的基础上,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41.89%,控制在7.85万吨/年以内;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18%,控制在4.62万吨/年;化学需氧量入河总量削减44.9%,控制在1.98万吨/年;氨氮入河量削减57.8%,
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是各级政府给环保工作设定的“红线”,滨州市将通过严格的考核监督制度保障落实。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县、区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指标完成情况,加强社会监督,并实施总量控制工作在整个环保工作上的“一票否决制”。 记 者 王进军 通讯员 志 武 本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