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山东海南宁夏高考新方案获批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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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3:27 海峡都市报 | |||||||||
N中新 本报讯 日前,教育部批准了广东、山东、海南、宁夏4省区2007年高考改革新方案。这意味着沿袭多年的高考制度将在内容、形式等方面发生较大变化。 四省区除了3门学生必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科目外,综合考试都有一些新变化。其
海南将高中阶段学生的“基础会考”按卷面成绩的10%计入高考成绩,山东则将学生基本能力考试引入高考。 山东和宁夏新方案中还引入选做题,试卷分为卷Ⅰ和卷Ⅱ,试题分为必做题和选做题,分别考查学生的必修内容和选修内容。四省区还将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首次记入档案供录取参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