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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给孩子拍艺术照买还是不买?家长很为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3:30 海峡都市报

  N见习记者 吕洲科

  本报讯 “也不通知家长一声,就给孩子拍艺术照,你说,这买好还是不买好?”昨日,家住福州台江区浦东小区的王先生致电本报0591-87095110反映,他4岁的儿子所在的奋斗路绿苗幼儿园,未经家长许可就给孩子们拍艺术照,并向他们收钱。

  王先生告诉记者,前天下午,他去幼儿园接儿子时,儿子告诉他:“爸爸,快去拿相片。”这时他才知道,幼儿园早在上周五就让一家摄影服务社给孩子们拍了艺术照,并制作成台历一样的照片册子,6张照片,附有2007、2008年的日历。册子看上去很不错,但价格也不低,要58元。想到自己夫妇俩都是下岗失业人员,家里用钱的地方还多着呢,王先生不打算要了。可儿子一听,“哇”的一声哭了起来。王先生心软了,最后还是掏出了58元买下了相册。

  绿苗幼儿园林园长告诉记者,之前就听说别家幼儿园给孩子们拍过照片,所以他们也同意摄影服务社进入幼儿园,也有一部分家长事先知道了要拍照。再说,买不买,也是遵循自愿原则,如果家长不愿买,决不强求,一律退给摄影服务社。

  只是,在记者随机采访的8位家长中,无一例外都表示,之前不知道幼儿园要给孩子拍照的事。一位家长说,现在照片都洗出来了,只好买下,“总不能让孩子的照片留在别人那里吧?”

  福州远东大成律师事务所张永钦律师认为,幼儿园孩子属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作出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效力,给他们拍照,不管他们是否同意都无效,除非这些照片是免费赠送的。绿苗幼儿园的这种行为,家长接受属自由意愿,但也有权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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