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开展机动车辆制动液专项执法检查 发现制动液兑水一律严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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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3:4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针对近来部分汽车维修点销售的机动车辆制动液存在兑水等假冒现象,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利益,记者昨天获悉,省质监局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机动车辆制动液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交通干线沿线和城镇各汽车维修厂(点)。 据了解,本次重点查处六类违法行为,包括:无生产许可证生产、不按国家强制性标准生产机动车辆制动液的行为。用甲醇、水及其他物质代替聚乙二醇醚及其硼酸酯生产机
质监部门要求,各市质监局要组织拉网式排查,查清辖区内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和汽车维修站底数,建立起机动车辆制动液生产企业质量档案;要有重点地对交通干线沿线和城镇各汽车维修厂(点)开展执法检查。凡在经销点、维修厂(点)发现的造假线索,一定追溯源头。同时,要发动企业和行业协会举报制假售假线索,深挖假冒伪劣制动液的生产源头。凡发现制假售假者,可向各地方质监部门举报,省质监局举报电话:0551-2112365。 (吕强 孙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