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路上飞石砸车两人抢劫一审极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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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4:28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肖玉)昨日,市五中院对在成渝高速公路上投掷石块砸过往车辆,然后进行抢劫的荣昌农民蔡明君、王良海,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死刑,没收财产6000元。 今年2月,20岁男子蔡明君邀约23岁的王良海共谋抢劫。3月17日深夜11时许,两人在成渝高速路许溪路段的天桥上,用石头砸中一辆雅阁轿车,后因车上人多,二人抢劫未能得逞。随后,二人又在该天桥上砸中一辆别克车,但因高速公路巡逻车及时赶到,二人逃离
3月29日夜,蔡、王二人再次作案,王良海将一块约30斤重的石块,砸向一辆桑塔纳轿车,导致43岁驾驶员李某当场死亡。二人窜上高速路,蔡明君用铁棒击打车上幸存者包某。包某跑脱,二人砸烂车窗,搜走死者身上1600元和一部手机后逃离。警方不到24小时就神速破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