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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角不忍出命案 兄弟领刑赔巨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6:1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只因一点口角互不相让,导致矛盾激化,酿出一人死亡,兄弟二人服刑赔款的恶果。经四川省简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11月17日,贾正涛、贾正康兄弟俩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7年零6个月。此前,二人的亲属已代为赔偿受害人的各项经济损失10万元。

  贾正涛、贾正康系简阳市石桥镇回龙寺村人。2005年9月22日晚,贾正涛与罗某(本
案死者)在简阳市简城镇一茶馆打牌时发生口角,罗某等人将贾正涛打伤。之后,贾正涛电话叫来兄长贾正康等人将罗某所开的美容院砸烂。随后,罗某叫上几人前往石桥镇找贾正康兄弟讨说法。贾正康兄弟纠集多人持棍棒等物藏于回龙寺一茶馆四周。23日凌晨2时许,罗某等人乘出租车到达回龙寺找到贾正涛、贾正康,立即受到围攻,双方人员发生械斗,当场致罗某死亡,并有多人不同程度受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贾正涛、贾正康因纠纷纠集多人蓄意斗殴并对罗某实施殴打伤害,致罗某死亡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贾正康有自首情节;二被告人能积极赔偿并自愿认罪,且被害人对本案的发生有一定责任。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前述判决。(陈珍建 谭新民 徐勇)

  本报简阳发行站:(0832)3180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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