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工商局查处一起传销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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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7:11 山西日报 | |||||||||
本报讯近日,新绛县工商局接群众举报,县文庙附近有人在搞传销。执法人员立即同公安部门取得联系赶往举报地点进行调查。经查,该传销组织者郝某是运城生物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人,主要进行EFT公司产品的推荐,消费者只要购买该公司2302元的产品就可成为该公司的推荐人,并可以取得该公司的奖金。截至查处之日,郝某名下已销售72单,总金额达165744元,他可直接提取奖金16930元。新绛县工商局认为郝某的行为已构成传销且数额较大,已将此案移交公安部门。
(永顺曾辉乔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