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打假人”西安被刑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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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8:39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 |||||||||
刚收企业4000元“奖励”后,便被企业以“涉嫌敲诈”举报 天津职业“打假人”林枫收受“被打对象”西安怡康医药有限公司总部超市4000元“奖励”被指涉嫌敲诈。17日晚,西安警方连夜展开立案调查。18日凌晨5时,林枫以涉嫌敲诈被警方正式刑事拘留。
程序:先暗访后举报 与林枫近日同在西安打假的 “老孙打假·房产维权网站”负责人孙安民说,此前,他到天津接受新闻媒体采访时结识了林枫。本次,林枫在北京打假结束后来到西安,作为朋友,他出面接待了林枫。林枫抵达西安后,对商品市场进行了三天调查和暗访,最后决定从西安大型知名商业卖场入手展开打假行动。 几天来,林枫先后在西安7家大型商业卖场展开打假行动,并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查处了部分涉嫌质量问题和涉嫌虚假宣传的商品。林枫打假的程序是先对被打对象进行“暗访”,发现问题后,以职业打假人的身份向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并由执法人员对存在问题的产品及企业进行处理。 “协商”:给钱就不曝光 11月13日,林枫到西安怡康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总部超市暗访后,初步认定该超市销售问题商品,遂现场向药监、工商部门举报。在执法人员对该超市遭举报的商品查处过程中,林枫向这家超市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超市负责人与林枫单独协商后,支付林枫4000元现金,并出具了各一式两份的“收条”和“产品质量保证书”。 记者从孙安民提供的这两份材料上看到,“收条”的内容为“因林枫为怡康药业提出许多合理化建议,并给予日常监管,怡康药业自愿奖励林枫肆仟元整”。出款人为金××,收款人为林枫。“产品质量保证书”的内容为“关于林枫提出合理化建议,店方愿自查自检,以后一定会合法经营,加强管理,保证消费者的用药安全。”保证人×××,时间为2006年11月13日。而林枫也保证绝对不会找媒体曝光。 17日下午,怡康药业超市以林枫涉嫌敲诈向警方进行了举报。举报林枫的这家单位负责人说,林枫曾称:“你们这至少要给5000至1万元。”出于对企业形象的保护,他们答应了林枫的要求,经讨价还价终以4000元成交。 (据三秦都市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