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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状元光环一学校被判赔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08:56 半岛都市报

  据新华社北京11月18日电MBA联考“状元”徐晓元状告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侵犯姓名权一案有了结果,盗用“状元”光环的所谓母校——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被判侵犯了原告姓名权,法院一审判决新起点培训学校赔偿徐晓元8000元并书面赔礼道歉。据介绍,该培训学校2004年3、4月间两次在其网站发布了内容为“热烈祝贺北京新起点学校徐晓元同学取得2004年全国MBA联考总分第一名(336分),成为新起点学校培养的第三个全国状元”的招生广告。而事实上徐晓元从未报名参加过新起点学校的培训或辅导。编辑:李辉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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