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凶杀死亿万富翁二审改判死刑 亿万富豪王伟坚伏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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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15:57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浙江今天消息 据《温州都市报》报道:乐清籍亿万富商周祖豹被杀案历经3年审理终于画上句号。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亿万富豪王伟坚,已于11月14日下午被执行死刑。直接组织杀害周祖豹的凶手杨金富也同时被执行死刑。 王伟坚与周祖豹是乐清老乡。1998年3月,王伟坚等人与周祖豹签订协议,加盟祖豹公司,投资筹办了北京市大红门祖豹轻纺辅料综合市场,周祖豹任董事长。因资金用途和市
2002年11月,经预谋议定,由杨金富策划、组织杀害周,事后由王伟坚等资助杨金富50万元。2003年2月12日上午,杨金富等人在乐清将周祖豹杀死。 2004年,市中院一审判决杨金富死刑、王伟坚无期徒刑。省高院审理此案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裁定发回市中院重新审理。随后的重审判决结果发生了变化———王伟坚被判死刑。王不服这一结果,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省高院审理后认为,王伟坚等人雇杨金富作案的动机明确。在杨金富提出杀害周祖豹的想法后,王伟坚等人同意杨金富实施,并提供资金及承诺事后支付佣金,形成了事实上的雇佣关系,至于是谁先起意杀死周,并不影响雇佣犯罪的成立。故此,原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驳回王伟坚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金陵/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