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表示加强立法健全制度杜绝非法取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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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18:49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三亚11月19日电(记者张泽远、颜昊)最近,国内部分法学专家在此间表示,杜绝非法取证的现象,减少刑事错案发生,要加强立法。 11月18日至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和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在海南三亚共同举办“非法取证与刑事错案”研讨会,与会30余位法学专家就如何避免非法取证以及刑讯逼供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振川在研讨会上说,目前非法取证现象仍不同程度地存在,刑事错案还时有发生。这些错案给受害者本人、受害者家庭带来灾难,严重亵渎了法律的公正,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他说,有些问题还需要通过立法、完善和健全制度使问题得到根本的解决。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何家弘教授表示,研讨会专家普遍认为,杜绝非法取证,减少刑事错案发生,要在法律层面寻求避免之法。何家弘说,从证据角度讲,非法取证有主体、形式、程序、手段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因此规则制定出来,怎样在司法实践中落实,要求一些机制保证。 近年来暴露出来的刑事错案,背后几乎都有非法取证的阴影。据何家弘介绍,2001年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组织专家学者从立法的角度讨论过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问题。但是对于怎样才能更好地规范取证的合法性,保障受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双方的合法权利,学术界一直在研究探讨。 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厅长陈连福说,高度重视非法取证问题,既靠学术界的关注,也靠司法界提高严格执法能力和职能部门加大查处这类案件的力度,更要靠人民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从检察机关查办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案件看,我国人权入宪后,人们对人权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人们追求的价值目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