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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全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19日18:49 云南日报

  董云虎

  正在北京民族文化宫举行的“中国人权展”,吸引了众多观众,引起强烈反响。应该说,这是中国人权发展史上的一件大好事,体现了中国政府对人权思想文化建设的高度重视。

  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成果和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追求和各国执政者治国理政的共同原则,也是中国共产党、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长期为之努力奋斗的崇高目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促进和保障人民的人权,从制度、法律、政策和物质帮助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巨大的努力,使全体中国人民的物质文化和政治生活水平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而不断提高,享有了越来越广泛、越来越充分的人权。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到了空前的高度,使中国的人权理论和实践取得了一系列里程碑式的进展。尊重和保障人权先后被写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五中全会、六中全会的决定和文件之中,并被庄严地载入现行宪法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可以说,尊重和保障人权已经成为党执政兴国的一个重要理念,国家根本大法的一项重要原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外交流合作的一个重要主题。

  必须指出的是,党和政府从各方面宣告和确认尊重和保障人权,仅仅是实现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是,要研究如何确保在现实中切实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而建立普遍的人权文化是其中最为重要也是最需要付出长期努力的一环。

  首先,要建立一种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制度文化。尊重和保障人权不能停留在纸上,而必须转化为一种制度。没有健全有效的政治制度、法律制度和社会管理制度作保证,尊重和保障人权只能成为一纸空文、一句空话。新中国成立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由于我们没有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政治法律制度,其结果是,宪法中关于公民权利的规定及一些体现在一般法律法规中的人权保障规定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以致发生像“文化大革命”那样的严重漠视和侵犯人权的错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之所以在促进人权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是我们比较重视健全民主法制建设,从制度上确保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和人民的当家作主地位,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切实维护公民的政治权利。

  当前,我们致力于构建和谐社会,一项突出的任务就是要将尊重和保障人权提到制度建设的高度,建立健全以宪法为基础的行之有效的人权保障的法律制度体系,从法律制度上规范立法、执法、司法和执政、行政各个环节,确保公共权力机关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依法执政行政,公正执法司法,正确履行职权。只有这样,才能切实地防止公共机关滥用权力,有效地保障公民的权利与自由。

  其次,要培育一种根植于人们内心深处的普遍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文化,使尊重和保障人权成为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关键在人。制度固然重要,但徒法不足以自行,制度归根到底要靠人去实施。尊重和保障人权不仅要体现为政治文明和制度文明,还必须体现为精神文明。只有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从法律政策变成全体社会成员的人生观、价值观的组成部分,变成公民自觉的思维方式、生活方式和行为方式,变成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的时候,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真正得到全面、充分的实现。

  为此,我们必须将创造人权文化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文化建设之中,广泛深入地开展人权普及教育工作。

  一是要对党政领导干部进行人权教育。尊重和保障人权,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负有特殊的责任。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是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公共权力的正确行使可以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人权,而公共权力的滥用和误用则会严重地侵犯和践踏人权。因此,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进行执政为民、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传教育至关重要。只有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人权观,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行使职权过程中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才能从根本上促进人权事业的发展,确保人民的人权不受侵犯,不断提高全体人民享受人权的水平。

  二是要在全社会进行人权普及教育。人权关系到每一个人,尊重和保障人权人人有责。人权的问题归根到底是人的个性发展和社会责任问题。只有全社会的人都能起来维护自己的人权、尊重和保护他人的人权,人权的目标才能真正实现。为此,我们要以宪法和法律关于人权和公民权利的规定为基本内容,结合民主法制教育和公民意识教育,通过大众传媒和各级各类学校、各种各样的形式,在全社会持久地开展正确人权观和人权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和价值深入人心,使每个公民在思想上养成正确的权利意识与权利观念以及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责任感,在现实生活中自觉做到依法维护自身人权,承担起尊重他人人权的社会责任。

  三是要大力倡导和弘扬人道主义价值观。人权的思想基础是对人的生命、自由、尊严、价值的敬畏和重视。在社会主义社会,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归根到底要体现为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发展人的人道主义文化,体现为尊老爱幼、扶贫帮困、团结互助、互相关心、平等友爱、融洽相处、共同发展的和谐人际关系,体现为热爱集体、热心公益、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的社会公德。只有大力弘扬和发展人道主义价值观,才能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形成尊重保障人权的良好社会风尚。

  形成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文化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需要全社会作出长期不懈的努力。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次“中国人权展”举行就是这种努力的一个很好的开端。人们相信,只要全社会持之以恒、共同努力,一种普遍的人权文化必将随着中华文明的伟大复兴而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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