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狗咬伤获赔45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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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26 大众网-齐鲁晚报 | |||||||||
本报汶上11月19日热线消息近日,汶上张先生的孩子在学校门口被一只流浪狗咬伤左腿,花费了1000多元注射狂犬疫苗,孩子已经在学校办理了意外伤害险,但当他向保险公司索赔时,却被告知仅能获赔45元。对此,张先生向本报打来电话表示质疑。 据张先生介绍,孩子今年12岁正在读小学六年级,10日经过学校门口时,忽然被一只冲出来的流浪狗咬伤了左腿。他连忙带孩子来到医院治疗,医生表示孩子的伤口比较严重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张先生孩子入保的这家保险公司,理赔科的工作人员解释,虽然小孩被狗咬伤属于意外受伤,但根据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只对医保范围内的药品和治疗费用进行赔偿,而防疫针剂属于自费药品部分,应该由当事人承担注射费用,因此,公司一般不会对受保人进行赔偿,只是按照其伤口的外伤消炎处理,酌情赔偿45元。 记者 张建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