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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能否毕业要看综合素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11月20日02:29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叶琦

  本报讯 今后,记载着高中学生三年综合素质表现的总评记录,将成为学生是否达到毕业的标准依据,也是高考录取的参考依据之一。在“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这两项记录中有一项总评被认定为“尚待改进”的高中生,将不能毕业。昨日,酝酿已久的福建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正式出台。

  据了解,综合素质评价是新课程的亮点,内容包括“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大类。具体指标体系将在一张“综合素质评价表”中体现。

  根据综合素质的不同内容和表现特点,对评价结果采用不同的呈现方式:“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和“审美与表现”的评价分优秀、合格、尚待改进三个等级;“学习能力”和“交流与合作”的评价分为A、B、C、D四个等级;“运动与健康”的评价分为良好、一般、差三个等级。

  综合素质评价将采用自我评价、学生互评、教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评价中,每一个大类子项目的评价结果中若同一个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项目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各占半数,则最终以高等级的评价结果为准。例如,某学生的“道德品质”中的“是非观”、“亲社会”、“诚实守信”的评价结果分别为合格、合格、优秀,则该学生这一项目的最终评价结果为合格;“公民素养”中的“热爱祖国”、“社会责任”、“遵纪守法”、“文明习惯”的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优秀、合格、合格,则该学生这一项目的最终评价结果为优秀。

  评价结果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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